图澜隐私政策
版本 v2.4生效日期 2026-08-17最近更新 2026-08-17
特别提示
本政策载明图澜收集个人信息的种类与目的、使用与对外提供方式、保存期限,以及用户就其个人信息可行使的权利。本政策为《图澜用户服务协议》的组成部分。
请用户重点审阅第三条:为完成生成,用户上传的图片将转交第三方人工智能模型服务商在云端处理。该处理为本服务运转所必需;用户不接受的,应当不上传图片。
请用户同时留意第六条:用户上传的原图与生成结果仅在页面标示的期限内保留,期限届满后予以清理。
第一条 适用范围与个人信息处理者
本政策适用于用户通过 https://tulan.xinchends.com 使用图澜服务的全过程。
本服务的运营者、亦即用户个人信息的处理者为天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
用户就个人信息相关事项,可通过 775928325@qq.com 与本公司联系。
本政策所称「个人信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第二条 收集的个人信息种类、目的与使用方式
本公司仅收集为提供本服务所必需的个人信息。用户不同意提供某项非必需信息的,不影响其使用与该信息无关的功能。各项功能对应的收集与使用情形如下:
- 注册与登录:收集用户手机号,用于创建账号、登录验证、找回密码及必要的服务通知。手机号为使用本服务的必需信息,未提供则无法完成注册。密码以不可还原的形式存储,本公司无法获知密码原文。
- 生成服务:收集用户上传的图片、所选玩法与出图规格、生成结果,以及生成时间与状态记录。用于完成生成、向用户展示并提供下载、按张结算额度,以及在生成失败时排查原因并退回额度。上传图片含有人物形象的,可能包含他人个人信息,用户应当在上传前确认已取得相应授权。
- 充值与账单:收集用户的充值订单信息(订单号、金额、支付状态、支付时间),用于完成收款、记账、对账、开具凭证及处理退还申请。本公司不收集亦无法接触用户的银行卡号、支付密码等支付凭证信息,该等信息由支付服务商直接处理。
- 邀请奖励:用户参与邀请活动的,本公司记录邀请关系及奖励发放与到期情况,用于发放并结算奖励额度、防范不当获取。
- 子账号管理:用户创建子账号的,本公司记录子账号手机号、显示名称、可用玩法及额度划拨记录,用于供主账号管理子账号。
- 客户服务与投诉:用户与本公司联系的,本公司记录其提供的联系方式与沟通内容,用于处理相应事项并留存处理记录。
- 安全与运行:记录登录时间、访问来源等必要的运行日志,用于识别异常登录、防范滥用与攻击、排查故障,以及履行法律规定的日志留存义务。
本公司不会将前述信息用于本政策未载明的目的。确需用于新的目的的,本公司将重新取得用户同意。
第三条 上传图片的处理方式与对外转交
本条单独作出说明,因其为本服务最核心、亦最需用户知情的处理环节。
本公司自身不训练人工智能模型。为完成生成,本公司将用户上传的图片以及完成本次生成所必需的指令,转交本公司合作的第三方人工智能模型服务商,由其在云端完成生成后将结果返回本公司,再由本公司提供给用户。
上述处理意味着:用户上传的图片将离开本公司的存储环境,为另一方所接触。图片中含有人物形象或其他个人信息的,该等信息亦将随之传递。
就此环节,用户应当知悉下列事项:
- 转交范围严格限于完成本次生成所必需的内容,本公司不会额外附加用户手机号、账号信息或其他与生成无关的个人信息。
- 本公司通过协议要求模型服务商仅为完成生成使用上述内容,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 用户不接受该处理方式的,应当不上传图片。不上传图片不影响用户注册账号、查阅既有内容或使用与生成无关的功能。
- 本公司不会为训练模型之目的向任何一方提供用户上传的图片或生成结果。
第四条 个人信息的对外提供
除第三条所述模型服务商外,为使本服务得以运转,本公司还需下列几类服务商的支持。以下为完整清单;清单之外,本公司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用户的个人信息。
- 人工智能模型服务商:接收用户上传的图片与生成指令,用于完成生成,详见第三条。
- 云存储服务商(腾讯云对象存储):存放用户上传的原图与生成结果,用于向用户展示并提供下载。
- 短信服务商:接收用户手机号,用于发送登录与验证短信。
- 支付服务商(支付宝):接收充值订单信息,用于完成收款与对账。
前述各方仅接触为履行其职责所必需的信息,本公司通过协议约束其处理范围与安全义务。
此外,在下列法定情形下,本公司可能提供用户的个人信息而无需另行取得同意:与履行法定职责或法定义务直接相关;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在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依法配合有权机关的调查取证。发生该等情形时,本公司将核实相关要求的合法性,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告知用户。
本公司不会出售用户的个人信息。发生合并、分立、解散或被宣告破产的,本公司将告知接收方的名称与联系方式,并要求其继续受本政策约束;否则本公司将要求其重新取得用户同意。
本公司不会公开披露用户的个人信息,法律另有规定或已取得用户单独同意的除外。
第五条 Cookie 及同类技术的使用
为使用户登录后无须反复输入密码,并记录用户在页面上的部分选择,本公司会在用户浏览器中存放少量必要数据。
该等数据仅用于维持登录状态与改善使用体验,不用于追踪用户在其他网站上的行为,亦不用于广告投放。
用户可通过浏览器设置清除该等数据;清除后须重新登录,部分功能可能无法正常使用。
第六条 个人信息的保存期限
本公司按最小必要原则确定保存期限:达到处理目的所必需的最短期限届满后,即予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各类信息的保存期限如下:
- 用户上传的原图及对应的生成结果:仅在页面标示的保留期限内保存,期限届满后一并清理,清理后无法恢复。因额度不足或连续生成失败而暂停的任务,其尚未处理的原图另行适用相应保留期限。上述期限可根据运行情况调整,实际生效的期限以页面显示为准。用户应当在保留期内及时下载所需文件。
- 账号信息(手机号、账号设置):于用户账号存续期间保存;用户注销账号后,本公司予以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 充值订单与账单记录:按照会计、税务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保存。该部分记录即使用户注销账号亦须留存。
- 运行与安全日志: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保存。
- 客户服务与投诉记录:于处理完成后的合理期限内保存,用于应对可能的后续争议。
法律法规对某类信息的保存期限另有更长规定的,本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执行。
第七条 个人信息的存储地点
本公司自身存储用户个人信息与上传内容的地点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就第三条所述模型服务商,其处理地点是否全部位于中国境内,以本公司与该服务商的实际约定为准。存在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情形的,本公司将依法另行向用户告知境外接收方的名称与联系方式、处理目的与方式、个人信息种类,取得用户单独同意,并依法完成相应的出境合规手续。
在完成前款确认与告知之前,本条第二款应当视为对该情形的提示,而非对处理地点的承诺。
第八条 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措施
本公司采取符合行业通行水平的安全措施保护用户信息,包括传输加密、访问权限控制、密码不可还原存储,以及对内部人员的最小必要授权。
用户应当知悉,互联网环境并非绝对安全,本公司无法保证个人信息绝对不发生泄露。请用户妥善保管账号密码,避免在不可信的环境中登录。
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或丢失的,本公司将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并依照法律规定及时告知用户与有关主管部门。
第九条 用户就个人信息享有的权利
用户就其个人信息享有下列权利。本公司不为用户行使该等权利设置不合理条件。
- 查阅与复制:用户可在个人中心查阅账号信息、额度与消费记录,以及保留期内的上传内容与生成结果。需要副本的,可与本公司联系。
- 更正与补充:账号中可自行修改的信息,用户可径行修改;无法自行修改的,可向本公司提出。
- 删除:处理目的已实现、不再必要,或本公司停止提供服务,或保存期限届满时,本公司主动删除;在此之前用户亦有权随时要求删除其上传内容与生成结果。法律法规要求保存的信息除外。
- 撤回同意:用户有权随时撤回此前作出的同意。撤回后本公司不再处理相应信息,但不影响撤回前基于同意已进行的处理;撤回某项同意可能导致相应功能无法继续使用。
- 注销账号:用户可通过 775928325@qq.com 申请注销。本公司将先行核实用户身份,并提示注销后果(账号无法恢复)。核实无误后,本公司删除或匿名化处理用户的个人信息,法律法规要求保存的除外。
- 转移:符合国家网信部门规定条件的,用户有权要求本公司将其个人信息转移至用户指定的处理者。
已故用户的近亲属,可为其自身合法、正当的利益,就已故用户的相关个人信息行使前述权利,已故用户生前另有安排的除外。
用户行使前述权利,请通过 775928325@qq.com 与本公司联系。本公司将先行验证用户身份,并于 15 日内予以答复。本公司拒绝用户请求的,将说明理由。
第十条 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处理
本服务面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提供。本公司不主动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亦不主动收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未成年人使用本服务,应当事先取得监护人同意,并在监护人陪同与指导下进行。
本公司发现在未事先取得监护人同意的情形下收集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将尽快删除。监护人发现相关情形的,可依第十二条的方式与本公司联系,要求更正或删除。
本公司不会因未成年人或其监护人不同意处理非必要的个人信息,而拒绝其使用基本功能。
第十一条 本政策的更新
本公司可能更新本政策。更新后的版本将同步更新版本号与生效日期。
涉及处理目的、处理方式、个人信息种类、境外接收方等重大变更时,本公司将以站内提示、公告等显著方式告知用户;依法需重新取得用户同意的,本公司将重新取得同意。
用户可随时在本页面查阅最新版本。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与投诉途径
就本政策或用户个人信息的任何疑问、意见与投诉,请通过 775928325@qq.com 与本公司联系。
本公司将于收到后核实并处理,并于 15 日内向用户反馈。
用户对本公司的答复有异议的,可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或依法通过司法途径解决。